舊砂回收處理,一般指的是破碎舊砂中的團塊,清除粉塵及金屬夾雜物,達到回用的目的。這就要求舊砂經過 破碎、磁選、篩分以及除去微塵的工藝處理過程.有時也包 括熱砂冷卻.由于團粒存在,附著在砂粒表面上的粘結劑薄 膜也沒有去除掉,這樣的回收砂,雖然能獲得一定清潔度的 砂拉,可以回用于粘土砂,但不能代替新砂使用.其它有機、 無機自硬砂,回用率都不高,多只作背砂使用.并且容易產 生鑄造缺陷,因而必須加大新砂的配比率.
所謂舊砂再生與回收含義不同.主要是對舊砂進行物 理、化學和熱態處理,去除積聚在砂粒上的脫水粘土或樹脂 等殘留物的薄膜或殼,以及有害的微粒、粉塵,使其重新建 立起原來的粒度分布,使再生砂的粒度分布與原砂相近:使 之共有的物理、化學、耐火度等有用性質沒有太大的降低。真正的再生系統要能把一顆顆砂粒都進行處理,從而使其性 能與原砂相近,能夠代替新砂作為型砂和芯砂的面砂使用。 當然,再生砂是用于型砂,還是芯砂,或者用在什么砂 型上,使用的比例達到多少,當視其再生程度而定。